办理美国移民,需要统筹工作、生活和教育等方方面面的问题,税务规划,也是需要考虑的上述问题之一。做好正确明晰的税务规划,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负担,使移民以后的生活更容易,更快捷地融入到当地生活中。
移民前作为外国人
税务局仅仅对美国来源的收入进行征税,并且预扣收入的30%。
销售房产或资产的预扣,比如出售房产,外国人将预扣15%的联邦税,州一级可能还要预扣(加州预扣3.33%)。
接收遗产部分,仅仅有6万美元的免税额,遗产税率达40%。
移民后作为居民
起算时间:一般来说,取得绿卡并实际登陆美国的时间,就是正式开始算作“居民”的时间。如果新移民在取得绿卡前一年就开始在美国居住,则以取得绿卡的当年算作居民开始时间,成为居民后的第二年的4月15日前需报税。如果新移民在取得绿卡前三年居住超过183天,当年居留时间超过31天,则按“实际居留标准”算作居民。如果新移民取得绿卡的当年,又符合“实际居留标准”,则按照其中任何一个靠前的时间点来计算。
所有收入都需申报。单身收入超过12,550美元,夫妻共同报税收入超过25,100美元,都需要报税。
销售房产不需预扣,出售房产后,需在第二年报税表中体现。
接收遗产部分,作为居民可以接收遗产的免税额达1170万美元。
全球征税,需要申报在美国之外的资产,账户,收入等。申报资产及账户信息,如果不是收入并不需交税。
移民后的税务规划
移民前最大化实现收入,即移民后最小化收入
因为美国仅对收入部分征税,如果在办理美国移民前已成为收入,成为个人名下资产或存款,即不视为收入,也不征收税款。比如,甲拥有10%的股权,如果他将此部分股权在移民前出售,成为个人名下存款,移民后,股权出售的存款部分不视为收入,也不会征税。如果他在移民后将股权出售,收入所得将视为收入,需如实报税并对增值部分进行征税。当然上述所述的可实现收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,如果条件不具备,也不必强行实现收入。同时考虑到移民前所在地的所得税税率,可以将资产转到低税率国家或地区实现收入。
提高资产的成本基数
美国税法对资产增值部分征税,即“售价-成本=收入”,对收入部分征税,具体如何处理成本问题,需咨询专业人员作具体分析。
其他合法的方式,具体咨询专业人员。
总之,在实现美国移民前需要对自身的资产及收益情况做评估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避免额外的债务负担。